武汉双色球917万元一等奖遭弃

公益时报2009-12-18 10:12责编:中华彩票网
    公益时报讯(见习记者 李学峰) 2009年12月17日17时30分,湖北省福彩发行中心对外宣布:在双色球第2009122期中出的917.8537万元一等奖最终无人认领,成为弃奖。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在最近的60天里,那张未曾露面的中奖彩票牵动了众人的心,但从昨日下午17时30分开始,它的命运又如同所有未中奖彩票一样,成为一张废票。
 
    917万大奖遭弃,在令人惋惜的同时,也创造了诸多纪录——湖北福彩最大金额弃奖、福彩双色球历史上最大金额弃奖、“60天兑奖期”施行以来最大金额弃奖等等。此外,与我国彩市“第一弃奖”——超级大乐透922万相比,此次的917万也称得上相差无几。
 
    《彩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弃奖并没有随着兑奖时间的延长而绝迹。相反,进入11月,弃奖事件频发,其中不乏百万大奖。据公益时报记者统计,除了此次的917万外,近期的高额弃奖还包括广东茂名市福彩双色球2009103期一等奖,奖金651.5287万元;出自浙江省嘉兴市的福彩东方“6+1”2009100期一等奖,奖金500万;出自四川省成都市的体彩七星彩2009115期一等奖,奖金463.215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917万大奖遭弃的前几天,曾有一名律师自称是中奖者,因为丢失了彩票无法兑奖,不过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网上有文章称该律师因为兑奖不成,表示将起诉福彩发行机构。
 
    但公益时报记者查阅《彩票管理条例》后发现,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这就表明中奖彩票是兑领奖金的唯一凭证,既然无中奖彩票,那么就算有其他方法证明,都不能成为兑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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