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购彩”究竟为哪般?

公益时报2009-12-30 10:44责编:中华彩票网
    彩票以筹集公益金为目的发行,以彩民自愿购买为原则。长期以来,各级发行部门通过宣传其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和广泛的娱乐性,来推动销售、扩大影响。但在今年,特别是年底,有媒体报道个别基层部门为完成销售任务,出现了将彩票销售搭配低保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费征收等现象。如此“被购彩”的抹黑行为,在公益彩票整体形象不断树立、完善,社会各界认同度不断升高的大趋势下,显得更外刺眼。

■ 公益时报见习记者 郝 成

相关负责领导称:
“未发现捆绑销售”
 
    近日,江西省效能办接到赣州市兴国县群众举报,称当地部分村干部在征收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费(以下简称“参合费”)时,强制要求农户按户口购买彩票(每户最少买4张合计8元)。赣州市效能办随即责令该县有关部门展开自查自纠。
 
    12月28日,公益时报记者就此事致电该县民政局,联系采访到了主管彩票销售工作的杨主任,对方称已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尚未发现将彩票捆绑“参合费”销售的现象。
 
    随后,根据网上公布的电话,公益时报记者联系到了该县民政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他向记者证实,早在今年年初,全县各级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便领到每人3000元的彩票销售任务。而该县卫生局一位负责农村合作医疗事务的工作人员则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这个事情应该是有的,问题虽然出在‘参合费’上,但根源在民政局。”

“搭售”背后有“任务”
 
    在赣州市民政局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一则题为《兴国县采用干部包干抓实彩票发行》的文章,称兴国县民政局采用“领导分片包督查和干部责任包干的方法抓实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其中除了有对完成任务进行奖励的规定外,更有“对未完成全年销售发行任务的(乡镇民政所),对民政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和“对未完成全年销售发行任务的(职工干部),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销售发行金额的数量,每减少10%,扣除其年度目标奖3%”等内容。
 
    对此,公益时报记者29日再次联系到该县民政局杨主任,他承认民政局年初确实就彩票销售开过会、搞过动员,但称这只是一种为实现共同目标提出的要求,算不上强制摊派任务。杨主任随即以自己在下乡信号不好为由挂断电话,而该县民政局其他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据赣州市发行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兴国县全县人口80多万,拥有20多个彩站,即开票销量在全市排名靠前,而电脑票销售则排名靠后。

“被购彩”损害彩票形象
 
    回顾今年11月初,有媒体报道,四川遂宁市船山区文成社区低保户被社区工作人员强制要求购买彩票,否则不能领取低保金。随后,文成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素蓉被停职,销售彩票的相关人员也被解聘。然而,王素蓉向媒体透露,迫于完成民政局定下的任务,她自己也买了500元彩票。
 
    而记者在对兴国县相关情况调查采访后发现,这些搭售现象的背后,是基层部门强行摊派任务的“行政销售”。有业内专家指出,“被购彩”不仅有违自愿购买的原则,更是对公益彩票形象的极大损害,应予立即叫停。
 
    而《彩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中,同样对此有着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一位资深彩民就此在网上评论道:“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任务摊派’,虽然用行政手段实现了彩票销量的增长,但更多是将彩票在广大群众心中抹黑。彩民购买彩票,是基于认同其公益性、享受其娱乐性之上的自愿行为,‘被购彩’严重违反这一原则,更是相关部门滥权的表现,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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