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江西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儿的关心关爱,帮助孤儿更好接受教育,顺利成长成才,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江西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据悉,“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始于2019年,从民政部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资金中列支,由民政部组织,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实施,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就学提供资金支持。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今年4月,民政部修订印发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民发〔2025〕13号)。为了做好与国家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今年8月份,江西省民政厅结合本省实际,研究起草了《江西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实施细则》共七章二十三条,包括总则、项目内容、申办程序、动态管理、预算编制、项目监督以及附则,明确了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明晰了申报途径及发放方式、规定了特殊情形的处置方式、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实施细则》明确,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二是未被收养;三是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符合第三个条件的应纳入资助范围。
根据规定,资助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从批准为受助人当月起计发,至其所在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制期限结束终止。
申报途径及发放方式
《实施细则》指出,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儿童主任应予以指导和协助;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儿童福利机构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儿童福利机构应予以指导和协助。《实施细则》要求,收到申请材料的民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完成审核,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核对申请人孤儿身份,协调教育部门核对申请人就读情况,并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确认为受助人,纳入资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各地在办理审批流程中,应依法做好受助人信息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助学金应通过社会化方式按月发放,原则上发放至受助人社会保障卡,即当年9月至次年6月,每人每月1000元。
特殊情形的处置方式
《实施细则》明确了终止发放、暂停发放和续发的情形及条件。
受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终止发放助学金:(一)受助人自愿申请退出资助的;(二)受助人的孤儿身份被证明不实的;(三)受助人受到取消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延期毕业、留级等处分的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四)受助人毕业、结业或肄业后不再连续就读的;(五)受助人就读期间被执行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以及服刑在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六)受助人未能及时提供学年复核材料,且无法证明是否连续就读的;(七)受助人伪造材料或冒用他人名义申领的;(八)受助人死亡的;(九)受助人存在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资助目的或要求情形的。
在资助时限内,受助人因出国、疾病、应征入伍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应向为其发放助学金的民政部门提交保留学籍或休学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从保留学籍或休学的次月起暂停发放助学金并保留资助资格。
续发情形和条件如下:(一)资助时限期满后,受助人连续就读更高层次学历的,需持新的录取通知书等申请材料,按照细则规定重新提交助学申请。(二)受助人连续两次及以上就读同一层次学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保障,但因客观原因确需连续就读的,须逐级上报省“孤儿助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三)受助人恢复学籍或复学后,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向为其发放助学金的民政部门申请继续接受资助。经民政部门审核属实后,当月为其发放助学金。
强化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细则》要求,省、市级民政部门应通过调取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内的数字档案,常态化开展助学信息核查比对和动态监管,精准掌握受助人变化情况,强化事前准入、事中监督、事后追溯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应通过实地调研、数据比对、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同时,《实施细则》还对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置,以及受助人乱用、骗取助学金的行为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 王梓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