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益时报2006-11-13 11:17责编:中华彩票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为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便随着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筹集数量的增加和发行方式的多样化,彩票发行销售工作和福利基金管理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为了加快改革,强化管理,推动福利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最近,民政部进行了专题研究,作出了相应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募委)及其办事机构。在中国福利彩票创始阶段,为了使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保证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各地也陆续成立了相应机构。该委员会成立后,做了大量工作,为奠定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基础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进入九十年代后,随着机构改革和干部退休制度的推进,中募委的领导成员相继离岗,有的成员单位已不复存在,中募委已名存实亡。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基金的管理工作实际上完全由民政部负责。

  有鉴于此,为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和管理,经研究并请示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不再保留中募委及其办事机构。中国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民政部主管,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作为民政部直属单位,由民政部直接领导和管理。各地也请照此办理。

  二、不再执行社会福利基金“交二返一”的政策。前几年,为了调动各地积极性,尽快扩大发行规模,民政部决定,实行各地按销售额5%上交社会福利基金,然后返还2.5%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执行,收到了良好效果。经过几年的努力,彩票发行规模迅速扩大,而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差距也日益明显。为了集中资金,统筹安排,解决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资助贫困地区,推动社会福利的平衡发展,决定从1999年7月1日起不再执行“交二返一”的政策。

  三、不再执行部分省会城市福利彩票发行的计划单列。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经验的积累和发行手段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的统一和发行网络覆盖面的扩大已成为必然的要求。经济相对发达城市的福利彩票发行,将逐步由大奖组销售为主的方式过渡到电脑销售等多种 销售方式。只有实现这一改革,才能做到反应灵敏、指挥便捷、管理规范,降低成本,提高 效益。为此,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广州等市 的福利彩票发行不再实行计划单列,发行销售和资金结算等工作由所在省发行机构统一管理。1999年度,上述市原有各项资金盈余或欠账,发行计划余缺,仍按原规定由中国福利彩票 发行中心与各市分别处理结算。

  四、中国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命实行报告备案制度。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具有很强的行业性、技术性和连续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管理及其主要领导人的任免、使用,对中国福利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 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事先征求上一级民政部门的意见,然后办理任免手续,并向上一级 发行机构备案。

  以上决定,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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