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审福彩中心胜诉 原告不服判决
原安排在8月25日开庭审理的深圳福彩中心印错彩票一案,延迟近20天后于13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官当庭并未宣判。至9月16日,该法院一审判决深圳福彩中心赔偿朱先生购票款4元和损失6500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求。本专题将持续跟进事件的最新进展,敬请关注。[详细]
事件:彩票印错拒兑奖 彩民告福彩中心
今年4月,彩民朱刚在深圳龙岗一家投注站购买"刮刮乐"福利彩票后,发现有两张彩票中奖了,一张金额是1000,另一张是5万。随后朱刚前往深圳福彩中心兑奖,但被拒,对方称"彩票动过手脚"。此后又表示彩票在印刷过程中出现错误,属于错票,只能返还两张票的原购买价4元钱。近日该案有了新进展。继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道歉之后,当事彩民朱刚未接受道歉并提起讼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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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刚拒绝道歉并诉至法院 福彩称等候法院判决结果朱先生委托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表明,该两张彩票确是该中心所售,但属在印制过程中产生的瑕疵彩票。福彩中心表示,该部门一直与朱先生就有关事项保持协商,多次向朱先生表达愿意支付包括鉴定费在内的相关合理费用,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彩民朱刚并不接受道歉,而是将深圳福彩中心起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此案将于8月25日开庭。朱刚要求法院判决深圳福彩中心支付其“兑奖51000元,鉴定费3000元,交通费1000元,律师费12750元,误工费3000元,合约人民币70750元”。在赔偿问题上,彩票中心人员表示一直在和朱先生保持协商,愿意向朱先生支付因此事产生的合理费用,但是一直没有透露具体的费用数额。深圳福彩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走司法程序,等候法院判决。[详细] |
民政局:福彩中心系独立法人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福彩中心系独立法人,是深圳市内彩票的唯一发行机构,虽然在行政上由市民政局进行管理,业务方面却由中心进行独立管理,事件详细原因,民政部门会调查了解清楚。[详细] |
福彩:中奖彩票奖符存残缺深圳福彩在官网发表的声明中,针对中奖彩票不给兑奖的解释是,朱先生委托检验的彩票上存在奖符残缺问题,右上角的数字(即奖金“伍万元”对应的数字)应是“42”,而非“| 2”,并非中奖的数字“12”。[详细] |
律师:福心拒绝兑奖是违约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邓香花律师认为,既然彩票中奖已经排除是由彩民“做手脚”,也承认是印刷失误,那彩民与福彩中心就已经自然形成了一种“格式合同”,如果福彩中心拒绝兑现承诺就是违约。”[详细] |
人大代表:错误不能强加彩民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表示,福彩中心在其经营过程中出现错票,是由其内部工作人员的不慎或者技术出现问题引起的,跟购买彩票的彩民无关,“是一种内部纠纷,不能将这种责任强加于彩民身上”。[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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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从另一个侧面提醒了更多的彩民,今后购买彩票时要仔细审查,自己购买到的彩票是否为印刷厂印错的废票。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这也会让彩民对彩票本身的公信力产生怀疑,正如有关人士指出,彩票屡屡曝出问题,对于福利事业的公信力和可持续发展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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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体以《中彩后被指“错票”印错了OR想赖账》为题,报道了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印制质量问题,对此,我中心声明如下:
一、因“刮刮乐”即开型彩票“争分夺秒”印制质量问题给朱先生带来困扰,我中心在此再次向朱先生表达歉意! [全文]











